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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醫保局啟動2022年國家基本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

2022-06-30

  據國家醫保局消息,6月29日,國家醫保局公布《2022年國家基本醫療保險、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》,綜合考慮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的功能定位、藥品臨床需求、基金承受能力,2022年藥品目錄調整範圍如下:
 
  (目錄外西藥和中成藥
 
  符合《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》第七條、第八條規定,且具備以下情形之一的目錄外藥品,可以申報參加2022年藥品目錄調整。
 
  1.2017年1月1日至 2022年6月30日(含,下同)期間,經國家藥監部門批準上市的新通用名藥品。
 
  2.2017年1月1日至 2022年6月30日期間,經國家藥監部門批準,适應證或功能主治發生重大變化的藥品。
 
  3.納入最新版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》的藥品。
 
  4.納入《國家基本藥物目錄(2018年版)》的藥品。
 
  5.納入鼓勵仿制藥品目錄或鼓勵研發申報兒童藥品清單,且于2022年6月30日前,經國家藥監部門批準上市的藥品。
 
  6.2022年6月30日前,經國家藥監部門批準上市的罕見病治療藥品。
 
  (目錄内西藥和中成藥
 
  1.2022年12月31日協議到期的談判藥品。
 
  2.2023年12月31日協議到期,且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,經國家藥監部門批準,适應證或功能主治發生重大變化,企業主動申報調整醫保支付範圍的談判藥品。
 
  3.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,經國家藥監部門批準,适應證或功能主治發生重大變化,企業主動申報調整醫保支付範圍的常規目錄部分的藥品。
 
  4.符合《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》第九條、第十條規定的藥品。
 
  (其他
 
  1.按規定将符合條件的中藥飲片納入調整範圍。
 
  2.完善藥品目錄凡例,規範藥品名稱劑型,适當調整藥品甲乙類别、目錄分類結構、備注等内容。
 
  3.獨家藥品的認定以2022年6月30日為準。
 
  4.拟納入藥品目錄的非獨家藥品,采用競價等方式同步确定醫保支付标準